党委书记袁洪志对教授委员会提出三点建议,一是教授委员会要加强学习研究,认真履行委员会职责,对人才培养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。二是教授在开展教授治学的同时,也要进行角色转变,认真做好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,积极促进行业发展。三是教授委员会成立之后要及时开展工作,要完善和修改《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》,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,发挥评估咨询、评价监督、桥梁纽带作用。
为充分体现教授治学,民主管理,校领导不担任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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